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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院流程

发布时间:2015-03-25 00:37:06 作者:系统管理员 浏览:30105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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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办理须知

一、全年每天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。

二、针对不同地区、不同医保、不同疾病的病友,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:

(一)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入院办理须知

1.因普通疾病住院的,请携带入院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出入院处10-12号窗口缴纳预交金登记医保办理入院;

2.因分娩住院的,请携带入院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出入院处10-12号自费登记入院。

(二)市区职工医保患者入院办理须知

1.因普通疾病住院的,请携带入院通知单到出入院处10-12号窗口,领取《参保人员身份核对卡》,请主管医护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,将《参保人员身份核对卡》和社保卡提交至职工医保窗口登记上卡;

2.因分娩住院的,请携带入院通知单到出入院处10-12号窗口自费登记入院。

(三)异地医保患者入院办理须知

1.因普通疾病住院的,请于入院前提前向参保所在地备案,确保参保信息转入我院后,按市区职工医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。

2.因分娩或外伤住院的,应到出入院处10-12号窗口自费登记入院,出院后带回当地按政策报销;

三、住院前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检查费用,不同地区、不同医保报销范围不同:

1. 池州市域内参保患者入院前7天之内的;

2. 异地参保患者门诊发票不得计入住院费用报销。

 

 

出院办理须知

一、出院结算材料

城乡居民医保:携带出院记录、住院预交金收据、身份证或户口本、银行卡(或活期存折)及代办人身份证,到出入院处办理。

城镇职工医保:携带出院记录、住院预交金收据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、银行卡(或活期存折)及代办人身份证,到出入院处办理。

自费住院:携带出院记录、住院预交金收据,到出入院处办理。

注:职工生育报销另须准备诊断证明、生育申请表和门诊就诊卡。

二、意外伤害出院报销须知

1. 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应当配合医院、 医保等部门调查并提供有效证明。

2.贵池区外伤参保患者(家属)请在入院24小时内拨打贵池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报案电话0566-2042626,住院医药费用应当由个人全额垫付;

3.贵池区参保人员外伤出院后携带出院记录、门诊病历等外伤证明材料到医保科(医院食堂旁一楼)由调查小组审核办理。

4.非贵池区参保人员外伤须自费出院,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;枞阳县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前应当电话报案:0562-3216272。

 

二、住院结算票据获取流程

1.住院结算票据、费用清单可在门诊一楼自助机上打印一次;

2.电子票据可以通过关注下列公众号查询下载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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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车路线:汽车站(火车站)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,步行183米,乘坐5路、8路、10路、11路、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

投诉电话:15339661559      行风监督电话:0566-2812293(工作时间拨打)    综合事务电话:0566-2816080(工作时间拨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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